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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

闽财税〔2011〕7号
2011-02-12
  • 索 引 号: FJ00112-0200-2011-00005
  • 备注/文号: 闽财税〔2011〕7号
  • 发布机构: 福建省财政厅
  • 公文生成日期:
  • 有效性: 有效

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

各市、县(区)财政局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:

现将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》(财税[2010]107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二0 一一 年二月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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